7.《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3)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邮箱(wangchuanwei@hrbeu.edu.cn)。
8.学校受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时间为3月30至31日。
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要求及安排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重大课题采取盲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办法;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备案制。课题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能申请重大课题。如申请重点课题,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教育质量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大课题要按规定的题目申报;重点课题需依据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使教育科研工作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只需提供电子稿)。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重大课题申报限额为1项。重点课题申报限额为10项,且至少有5项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学校将组织专家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7.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为3月30至31日。
报送地址:高等教育研究所(1号楼710室)
联 系 人:王传伟
联系电话:82568386
电子邮件:wangchuanwei@hrbe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4.2016年度黑龙江省重大课题名单及重点课题申报指南
哈尔滨工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