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八条 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支部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学期召开1-2次支部大会,每学期过1-2次组织生活,每学期上1-2次党课,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党纪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第十条 .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聆听报告、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录像、戏剧等,使党员在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中受到启发教育。
第四章 谈心制度
第十一条 谈心的范围对象
以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团结和谐、凝心聚力为目的,提倡在党支部和全处范围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第十二条 谈心内容
谈心活动要真心相待,开诚布公,平等交流,并做到五个必谈:
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工作、生活有困难的必谈,有矛盾磨擦的必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
第十三条 谈心要求
1、班子成员之间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谈心每学期不少于1次。
2、分管领导与分管人员之间谈心每学期不少于2次。
3、各办公室内部人员谈心每学期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