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校党字〔2013〕3号)精神,学校自2014年起实施以学科建设为导向的院系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初,学校与相关院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年末开展了目标责任考核测评工作。在各院系填写《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表》及相关工作汇报基础上,根据校领导和相关机关职能部门测评及院系互评结果,经学校第三届第119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船舶工程学院、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水声工程学院等4个学院2016年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
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