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计划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26  浏览次数:107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适应学校档案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档案工作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组织领导、分工与职责

第一条成立“发展计划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处档案资料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万建

成员:孙世钧 张忠昊 戴瑞(兼职档案员) 陈潜心(兼职保密员)刘文昊

第二条 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本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有关法规,认真执行学校的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使档案工作与主要工作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时同步进行。

2.加强与学校档案馆的联系,接受档案馆的业务监督、指导、检查,确保本部门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

3.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档案工作会议和有关活动,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督促检查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工作。

4.做好本单位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发现失密或其他损害档案的情况,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并组织处理。

第三条 处内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综合调研办公室设兼职档案员岗位,负责全处非涉密文档和日常办公资料管理工作。兼职档案员按照学校档案馆要求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归档,同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预立卷工作,并定期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2.兼职保密员负责上级涉密来文接收、传阅、归档和自产涉密文档归档工作。

3.计划管理岗负责处内留存资料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归档文件范围做好本岗位文档的日常整理工作,保守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保证文档的质量。及时向兼职档案员(保密员)移交归档,履行手续。

Copyright © 2022 哈尔滨工程大学 发展计划处 版权所有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0451-82518945 邮箱:fjc@hrbeu.edu.cn 技术支持:信息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