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1204

2017-01-25 来源:教育部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

  答: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8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1024日,国务院印发《总体方案》,对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举措和组织实施等做出了战略部署。

  为贯彻落实好《总体方案》,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定位于《总体方案》的操作实施性文件,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要求,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基本原则,对遴选条件、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等做出具体规定。三部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梳理总结以往重点建设经验,深入研究国内外重点建设规律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术组织、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形成《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经报国务院同意后由三部委联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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