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遴选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478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从更广范围内遴选优秀人才参与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省高教学会现启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
  一、遴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术水平高,勇于创新,在高等教育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的学术成果。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遵守学术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在57周岁以下(部分高水平专家可放宽至58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的人员。
  (二)必要条件(近5年)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以下1项条件。
  1.近5年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
  2.近5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称号;
  3.近5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类、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身份;
  4.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研或教育科研项目;
  5.近5年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
  二、遴选专家范围
  1.直接推荐
  党委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科研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发展规划处负责人、科研处(科技处)负责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系部)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职高专的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2.限额择优推荐
  不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1人)、优秀二级学院(系部)院长(5人)、优秀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主任)(5人)。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请及预推荐。申请人自愿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经校内审核初评后预推荐到省高教学会。
  2.择优推荐遴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根据实际需要对各高校预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形成初步入库名单。
  3.反馈、复核、确认。初步入库名单反馈给各高校,各高校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按相关条件要求择优推荐并将专家申请书统一寄送至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四、报送要求
  请于5月5日前,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gjyj@hrbeu.edu.cn。材料接收以回复邮件为准。

  联系人:房力明
  电 话:82568396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doc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汇总表》.xlsx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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