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0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25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本年度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黑龙江省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哈工程校发〔2025〕27号)文件精神和职责分工开展填报工作,各单位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2.各表具体要求请参阅《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5)》。
  3.数据统计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4.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资处、各研究院等有账号权限单位登陆直报系统填写数据,其他单位填写模板表格报送。
  5.请于2025年10月23日前将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事业统计数据采集确认表-高校》(数据提供者与主管处室领导签字)及报表回执(由兼职统计员签字、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校领导签字)报送发展计划处决策咨询与服务支撑部(主楼710室)。
  6.为确保填报人员准确把握各项统计指标内容,按规定的统计口径逐项填报,学校定于10月中旬举行全校教育事业统计培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派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房力明
  联系电话:82568396


  附件1:上级文件.rar
  附件2:任务分工.rar 
  附件3:空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rar
  附件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5版).pdf
  附件5:事业统计数据采集确认表 - 高校.xlsx
  附件6:报表回执.doc
  附件7:相关法律法规.rar



                                     发展计划处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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