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计划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6  浏览次数:848

第四章责任内容

第十三条党员群众的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员群众廉洁从政。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工信部、校党委等政策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广泛的学习,切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廉洁从政工作。

责任领导:处长

负责部门:处长办公室

协办部门:综合调研办公室

责任岗位:全处所有岗位

第十四条重大规划过程中科学论证、严格规划。重大项目及五年规划的论证工作要经过集体或专家讨论来决定,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校长办公会。

责任领导:处长

负责部门:规划统计办公室

协办部门:学科专业办公室项目论证办公室

责任岗位:负责部门、协办部门所有岗位

第十五条项目论证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确定的科学合理。项目建设内容的确立,各建设子项投资额度确定,要经过集体讨论,重大项目必须经校长办公会讨论,保证投资方向的准确性,促进学校规划和领导决策的落实。

责任领导:处长

负责部门:项目论证办公室

协办部门:学科专业办公室 计划管理办公室

责任岗位:负责部门、协办部门所有岗位

(一)在学科规划中,确定重点建设学科要经集体决定,严格遵守程序。

责任领导:分管副处长

负责部门:学科专业办公室

协办部门:发展规划办公室

责任岗位:负责部门、协办部门所有岗位

(二)在学科建设与管理过程中严把建设内容关,目标清楚,评估监督严格,管理到位,投资分配合理,达到学科建设目标要求。

责任领导:分管处长

负责部门:学科专业办公室

协办部门:计划管理办公室

责任岗位:负责部门、协办部门所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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