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次数:3344

三、重点任务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7个科学领域为重点,从启动建设、筹备论证、探索预研、完善提升四个层面,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发展,形成循序渐进、滚动实施、动态调整、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统筹布局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支持设施持续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一)聚力优先项目的启动建设。在我国科技发展急需、具有相对优势和科技突破先兆的领域,根据拟建设施属性、科学目标、技术基础、科研需求和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优先启动若干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三五”期间,优先项目包括:空间环境地基监测网(子午工程二期),大型光学红外望远镜,极深地下极低辐射本底前沿物理实验设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

 (二)深化后备项目的筹备论证。对科学意义重大、国家需求强烈、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预先研究较为充分并纳入综合评审的设施,加强对其设施属性、建设紧迫性、科学目标、工程目标、技术风险等的深化论证,开展国内外同类设施的对比分析,逐步形成成熟的设施建设方案。按照设施建设紧迫性、方案成熟度和财力保障状况,适时启动若干筹备论证充分的设施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设施筹备论证的后备项目包括:北京在线同位素分离丰中子束流装置,中国陆地生态系统观测实验网络,生物医学大数据基础设施,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设施,大气环境模拟系统等纳入专家综合评审的设施。

 (三)推进设施建成和性能提升。加大在建项目的工程管理、技术攻关和配套条件建设力度,力争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尽早发挥其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保障作用。“十三五”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设施包括: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散裂中子源,极低频探地工程,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试验装置,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转化医学研究设施,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加快推进“十二五”其它项目进展。持续推进建成设施的服务能力建设,强化设施日常维修维护,支持新建必要的实验装置和配套条件,确保设施运行水平和技术性满足提高科研工作水平的需要。

 (四)强化设施的超前探索预研。紧紧围绕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前瞻部署设施预研。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计划和资金渠道,在可能发生革命性突破的方向,加强设施探索预研工作,为设施建设提供充分的人才、技术和工程储备,以保障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强化设施预研各阶段任务布局和相互衔接,系统安排原理探索、技术攻关、工程验证等类型的预研项目,支持设施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实验技术和实验仪器设备的研发。

 (五)促进设施科学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持续提高。进一步加强设施开放共享,促进设施建设运行与科学研究的紧密结合,吸引凝聚更多国际高水平研究团队依托设施开展研究。鼓励和支持科学家依托设施开展变革性科学研究,挑战前沿科学难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在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等事关国计民生、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领域,鼓励依托设施设立科学研究基金,开展持续的科技攻关,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多的源头技术供给。在数理天文、生命科学、地球环境科学、能源等领域,依托设施发起实施若干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世界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六)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北京、上海、合肥等设施相对集聚的区域,建设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设施水平先进、多学科交叉融合、高端人才和机构汇聚、科研环境自由开放、运行机制灵活有效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展设施建设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和先行先试,创新设施建设和运行模式,形成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平台以及带动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的辐射中心。协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内的有关单位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发起大科学计划,推动实现重大原创突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增强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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