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术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学术委员会日常运行规范化,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作用提供保障。
(二)深化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工作关注度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基层学术建设的作用。
(三)增强师生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多方面多形式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宣传和学术活动。
(四)主动谋求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审议、评定、咨询事项,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2018年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校学术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3个专门委员会章程。探索建立学术委员会主席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共同参加的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编制出台《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规范性。加强对基层学术组织的指导,推动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加强学术组织体系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二)审议、审定学校重大政策制定事项,充分发挥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
积极履行审议、咨询职能,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十三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院系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方案、机关职能部门评估考核方案、教师荣誉体系方案、学校薪酬体系调整方案、重大科技项目科研奖项申报方案、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整改方案、教学建设项目资助办法、本科教学质量评定办法、聘任国(境)外荣誉教授等重要制度、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严格学术标准,坚守学术道德,进一步确立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决策权
指导学位授权点的规划、建设与评估工作,评审、推荐2018年度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针对学校教师、学生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广泛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等活动,营造良好学术环境。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人才队伍、教学科研项目奖项等方面的评审推荐工作和有关调研活动。
(四)积极推进“教授治学”,助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加强各部门单位与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沟通联系,形成主动征询学术委员意见,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的良好氛围。提升秘书处的服务质量,做好《学术委员会简报》等决策咨询资料编辑工作,不定期通报、推送高校大学排名情况分析等研究报告,使委员及时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提升履职能力。
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附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届学术委员会
工作小组名单
理工类一组:
副 组长:郜 冶
成 员:马修真 严浙平 李玩幽 苏玉民 杨飘萍 张阿漫
张铭钧 郑 群 姚熊亮 曹殿学 阎昌琪
组 长:朴胜春
副 组长:黄少滨
成 员:刁 鸣 于 涛 王科俊 朱齐丹 孙大军
孙伟民 杨 武 苑立波 赵春晖 梁国龙
文法经管组:
组 长:李柏洲
副组长:孙启耀
成 员:陈 恒 刘英杰 郑 莉 李 平
各工作小组每年至少为学术委员会提供一项涉及学术、学科、管理、教学等方面的工作建议。年终将对各工作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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