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4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黑龙江省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综合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职责分工开展填报工作,各单位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2. 各表具体要求请参阅《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
3. 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个别指标参照《调查制度》)。
4.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资处等有账号权限单位登陆直报系统填写数据,其他单位填写模板表格报送。
5. 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报表(纸质和电子版)、《事业统计数据采集确认表-高校》(数据提供者与主管处室领导签字)及回执(由兼职统计员签字、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校长签字)报送发展计划处决策咨询与服务支撑部(主楼710室)。
联 系 人:房力明
联系电话:82568396
附件:1.上级文件.rar
2.任务分工.rar
3.空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rar
4.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pdf
5.事业统计数据采集确认表 - 高校.xlsx
6.报表回执.doc
发展计划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