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1  浏览次数:41

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拟招标课题共10项,单项课题经费额度为1万元,申报课题需从《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附件1)中进行选择,不得更改课题名称或研究任务范围,否则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投标: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国情、省情,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确保课题完成时间和质量。如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负责人,则课题需完成结题且验收结论为“良好”及以上。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每人只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报材料构成:
  (1)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
  (2)相关研究基础佐证材料。
  纸质版:必须在指定位置签字,否则不予接收;A4白纸双面打印,封皮为白色皮纹纸180克(封皮正面打印申报书封面),一式两份。
  电子版:按以上顺序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课题编号+申报人姓名”;同时另附word版申报书。
  3.各单位应及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主楼710)。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邮箱(rwskc@hrbeu.edu.cn)。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6日上午下班前,逾期不再接收。
  4.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向申报单位反馈情况并追究责任,对获准的课题立项予以撤销,3年内禁止申报人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等活动。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标课题的结题时间有明确要求,立项后未经省社科联同意不予延期。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的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相对便利的条件。
  (4)课题申报人具备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六个一批”人才资格,或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3.课题管理有关具体事宜参见《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请认真研读。
  4.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课题工作联系人:屈海燕,联系电话:0451-87203555。
  校内联系人及电话:蒋冰 李冠霖 0451-82589522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项)公开招标选题一览表.pdf
     2.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3.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pdf


                                    人文社科处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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