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党委决定进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并筹备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请各单位组织推荐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在31至37人之间的单数,统筹考虑学科分布、学院分布,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委员分为推选委员、直聘委员和职务委员。其中,推选委员由各教学单位推荐、教授举荐产生;直聘委员由校长提名方式产生;职务委员为分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力资源的校领导及党委组织部部长,根据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动当选与更替。
委员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年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比例不低于20%。委员年龄上限一般为55周岁,能够完成一届(4年)委员履职,职务委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推荐候选人
(一)基本要求
1.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3.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推荐方式
1.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教授数量等实际情况,推荐3~4名候选人。候选人应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遴选方式产生,由民主选举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2.教授举荐:由10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联名举荐校内专家。
3.校长提名:根据需要由校长直接提名校内专家。
教学单位推荐和教授举荐的委员候选人由候选人所在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学校。学校党委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哈尔滨工程大学章程》的相关规定,统筹考虑学科分布、学院分布,结合实际确定委员名单。
三、会议时间和议题
(一)会议时间
2022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议题
1.选举产生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
2.选举产生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
3.审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讨论稿)。
四、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于5月6日下班之前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到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主楼7楼710室)。
联系人:魏坤 联系电话:82518945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2.关于举荐XXX同志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函.docx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