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浏览次数:123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5.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省外、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7.在校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及事业人员申报,需通过其主管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二)选题范围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文化艺术和旅游建设实践,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将涵盖文化艺术赋能旅游及文旅深度融合研究项目,选题可围绕文化艺术和旅游建设实践中的成果转化问题、数字化信息化、文旅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开源文化等热门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深入实际广泛调查,体现服务决策的特点,申报分类为综合类。
  2.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可参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年度《课题指南》,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
  3.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文博图专业可根据工作实际,自选题目申报。
  (三)课题设置
  本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共建项目。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5千元,一般项目2千元,青年项目1千元,共建项目无资助。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为鼓励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及科研成果转化,将结项鉴定意见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四)限定条件
  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1至2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重点项目及产出高质量深度研究成果最多研究期限可延长至3年。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旅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7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4.不得用巳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5.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应超过3人,特殊情况需附说明材料。
  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内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
  8.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成果申报及分类
  2024年度全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学科分类参照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分类。研究成果形式分为:专著类、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教材类、调研报告(需发表、节选发表或相关行业部门采纳应用)类。凡近3年内(2021年6月至今)发表或出版的文化艺术、文旅融合研究成果,且未参与过评奖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成果要求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
  三、申报方式
  本年度申报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11.41._199.18:81/)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
  四、申报时限
  本年度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人于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规划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网上申报。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除网上申报外,需提供成果原件一份(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单独装袋,并在材料袋外张贴成果申报书第一页。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原件交至主楼710室。
  申报联系人: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李智
  电话:0451-82640297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杨继红(项目)
  电话:13936429103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刁珊珊(成果)
  电话:18342712888
  技术问题联系人:王静江
  电话:18504508808
  校内联系人:蒋冰
  电话:0451-82589522

  附件: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pdf


                                    人文社科处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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