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档案资料管理
第四条 档案资料归档范围
类别 | 序号 | 归档内容 |
行政类 (XZ) | 1 | 发展计划处工作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 |
2 | 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 | |
3 | 有关评优、授奖、惩处等材料 | |
4 |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聘书 | |
5 | 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材料、领导讲话、会议纪要 | |
项目类 (JJ) | 1 | 上级、本校制发的有关发展计划工作的文件材料(环评、职业卫生预评、地震安全评价、规划方案、招投标、合同、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评审、竣工验收等) |
2 | 其它应归档的材料 | |
业绩类 (YJ) | 1 | 本年度本部门教职员变动情况表(见附表一) |
2 | 新增教职员、职务变动人员个人简历表 | |
3 | 教职员个人业绩一览表(见附表二) | |
4 | 个人业绩档案(论文、著作)原件、获奖证书等其他业绩件的复印件 | |
声像类 (SX) | 1 | 有关学校发展计划工作的各种会议的照片、录像带等 |
2 | 新项目从规划到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照片、录像带等 | |
3 | 已有项目规划、建成前后的状况照片、录像带等 |
第五条 档案资料归档时间
1.个人存档时间
a.行政管理性文件材料,应在完成上报或下发后的三日内交兼职档案员存档。
b.项目档案资料(纸质、电子、图片),应在完成项目前期、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的一周内交兼职档案员存档。
2.兼职档案员归档时间
a.行政管理性文件材料应在文件材料形成年份的次年五月底以前向档案馆归档。
b.项目档案资料(纸质、电子、图片)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向档案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