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次数:1618

第四条 项目评审

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包括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在内的专家组对立项申请书进行评审。

第五条 项目批复

评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定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发展计划处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第三章项目建设

第六条 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使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基本形成以“三海一核”主体学科为核心、相关学科为支撑,理科、人文和经管学科配套完善的特色学科专业体系。力争船舶与海洋工程、核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保持或达到国家重点学科水平,新增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2个,3~5个学科方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0~15个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批学科方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

第七条 建设内容

学科重点建设项目以建设国内外知名的学科方向为核心,以填补制约学科发展的弱项为突破口,以构建支撑该方向的有标志性人物的高水平团队、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高水平科研产出机制为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包括:

(一)学科方向凝炼

以国内外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为参照,瞄准本学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国防、行业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确定并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依托背景和重点领域,立足现有基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特色和优势,不断深化凝炼学科方向内涵。确保在所凝练的方向上能有效地集中配置和稳定资源(平台和队伍);提出发展目标清晰、措施可行有效的建设方案,确保在项目建设过程的各阶段及建设期末实现预期成效,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团队建设

把学科方向团队作为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基本管理单元和重点建设内容。根据学科方向发展目标和队伍现状,明确对各类优秀人才(大师级学科方向领军人物、拔尖创新人才、学术骨干)的需求情况、具体要求、引进和培养原则、实施方案;营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浓厚的学术氛围和政策环境,提出有利于提升青年教师竞争力的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团队的建设目标和具体建设方案,逐一梳理并明确团队各成员在学科建设各项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三)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以提高创新性、高水平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依据本学科特点,明确人才培养定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及相关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教师重视和加强创新性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力争取得优异成果。充分发挥导师以及学科方向团队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加强培养过程的考核和检查,结合本学科特点提高研究生毕业标准,不断提升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结合学科特点和现有基础,明晰各学科方向(团队)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和建设方案。

(四)创新能力建设

面向本学科国际学术前沿以及国家、国防重大需求,大力加强学科交叉融合,拓展学科方向内涵,统筹好科研方向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和相互支撑作用,确保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基础研究,谋划高水平重大科研项目,构建清晰的高水平科研产出机制及其具体实施方案;多渠道建立有利于提高团队成员创新能力的政策环境;积极整合科研资源,建设共享、开放、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实验室或研究中心)。

(五)学术交流

提出支持本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探索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开展更为广阔的、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逐一梳理本学科教师在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并制定具体的输送计划;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国际交流力度,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稳定的国际学术交流基地,引进国际知名大师,引进、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际课程,输送或联合培养一批优秀学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教师,承担一批国际合作项目。

(六)机制政策保障

以完善人事制度、职称聘任制度和考核与分配制度为牵引,通过激励特别是约束手段,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学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教师个性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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